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被认定为第五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及省总工会《关于认定第五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的通知 》(粤科政字〔2012〕140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第五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被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是对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公司将继续增强创新能力和活力,深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真正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主体,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