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管理,未来深圳机动车或将强制安装电子识别芯片。日前,深圳市人大在官网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一稿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市公安局交警局建议保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本市机动车配发、安装电子识别芯片的规定。同时,针对破坏或者擅自拆除该电子识别芯片的,建议增加处五百元罚款的规定。
为机动车配发电子识别芯片是公安部在全国推行的加强机动车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深圳被明确列入第一批试点城市。在汽车上安装电子识别芯片,就可以实现高速运动状态下对车辆身份的识别、动态的监测,附带实现流量监测。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读写器对过往车辆检查,拥有假证或不合法车辆很容易被识别出来。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识别芯片不具备gps定位功能,因此不牵涉到隐私问题,而且它采用安全加密方式,非公安系统设备无法进行识别。
安装费用由政府承担
记者从市人大法工委处了解到,一审中曾有委员提出,修正前的“草案”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本市机动车配发、安装电子识别芯片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当事人隐私,可能会被车主破坏,达不到预期效果。
经研究,市人大法工委认为,为机动车配发电子识别芯片是公安部在全国推行的加强机动车管理的重要措施,并将深圳明确列为第一批试点城市。根据规定,安装电子芯片的费用由政府承担,不会增加机动车车主的经济负担。而且,安装电子芯片的主要目的是为科学管理城市交通提供基础性信息。
先选部分出租车试点
此外,市人大法工委透露,深圳曾在大运会期间为大会用车配备过电子芯片,其对提升车辆、交通管理效率、有效调配交通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公安局交警局介绍,电子芯片投入使用时会首先选取部分出租车、营运大巴车进行试点,时机成熟后才会推广。因此,建议对有关电子芯片的规定予以保留。同时,破坏或擅自拆除电子识别芯片的,建议增加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安装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规定。
4月7日,深圳市交警局科技处科研所副所长曾令根接受采访时表示,深圳将成为全国第一批使用电子汽车标识的试点城市,今后市民办理年审、车险等业务可以实现一卡通。汽车电子标识的一期工程将在2015年5月份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2016年上半年完成第一批20万张的免费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