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2007 年5 月1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九次董事局会议,公
司董事9 人,参加表决董事6 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 年度报告》及《2006 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06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本公司2006 年度,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现主营业务收
入47,852.89 元,净利润-6,404,707.84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01,264,375.86 元。因此,本公司决定2006 年度利润不分配,亦
不进行资本公司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6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壹年,审计费用为5 万元。
四、审议通过《200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召开2006 年度股东大会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