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的直线上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问题也被提上日程。
“一般来说,动力电池的容量低于80%就不能再用在新能源汽车上,但这并不代表报废下来的电池已经失去价值,它还可以被用作储能或者相关的供电基站以及路灯、低速电动车身上。”上海交大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殷承良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参照国外的经验来看,包括通用、日产都有成功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案例。
在赛迪顾问汽车产业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张谦看来,如果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能被系统化和规模化,无疑可以降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使用成本。据其介绍,在此之前,由于回收利用的落实和规模化效应的提升,电动车生产企业特斯拉使用的18650圆柱电池的成本从2007年到2012年间降低了约40%。
“从目前来看,包括国家电网下属的北京、浙江公司,都在致力于动力电池的余能研究,投入资金上马梯次利用研究项目,但是进展相对缓慢。”OFweek行业研究中心新能源分析师孙栋栋告记者。
“电动汽车的市场还没完全开发。另外,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从理论上看完全可行,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阻碍依然很多。”高工锂电产业研究院院长助理罗焕塔在接记者采访时表示。
然而,难题还不仅如此。“就产业现状来看,由于我国不同车企的电池路线、电池的规格和对电池的测评要求各不相同,也就造成了电池的型号过多使、产量过度分散,同时也为‘后市场’也就是梯次利用带来更大难度。”孙栋栋表示。
技术层面之外,要推动梯次利用,显然还有产业链的难题待解。在孙栋栋看来,由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中各自为政的态势,单靠车企、电池企业或者电池租赁的运营商主动牵头从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研究都具有较大的难度。
“在相关产业链尚未形成完整的闭环之前,还是应该由政府来推动更为合适。”于清教表示。
在2012年7月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相关政府部门就明确提出“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但是,这一规划中对回收利用过程中的权责和承担方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